“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用户协议及隐私权政策

 

 

 

 

 

 

 

 

深圳市明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

2020通用版

生效日期:20200303

 

 

 

 

用户协议

 

 

导言

 欢迎访问深圳市明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瞳视光”)旗下“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并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任何方式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服务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服务协议条款(以下简称“服务条款”),在确认充分理解后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服务条款,一旦您完成“同意条款并注册”或开始以其他方式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及其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时,即表明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不再进行确认下一步或停止注册程序。

“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再次提示您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相应条款,限制或免除责任条款将以加粗或其他醒目形式提示您注意。

 如果您为未满18周岁儿童青少年,须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服务条款后再行注册程序。

1、 关于明瞳视光——“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用户及已注册会员

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作为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用户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及其各直营店、App、线下空间、在其上提供相关服务的个人与组织,简称“瞳宝贝”)提供服务的依据,确定用户在何种条件、以何种方式在本平台上提供服务或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用户平台的服务。在使用本平台及相关服务前,您应当注册成为“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用户。“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以下简称瞳宝贝云平台或简称瞳宝贝平台

进行用户注册时,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一旦确认签署本协议并完成注册即表示您已经知悉并了解本协议,且接受本协议的条款约束,本协议当即具有合同效力。如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表示异议,并在咨询“瞳宝贝”平台工作人员后仍然觉得无法接受,您应当选择不使用“瞳宝贝”平台。本协议包括基于本协议制定的各项运营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瞳宝贝云平台运营规则作出的关键性变更均会在本页面发布。当您在版本更新后继续使用平台及相关服务内容,则视为您已阅读并完全接受协议版本的变更。瞳宝贝云平台的所有权、运营权、解释权归深圳市明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2、 签约主体以及协议范围

2.1服务条款是您与明瞳视光科技就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包含为您提供网站页面信息浏览、账户注册服务等)而订立的有效合约。

“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包含域名为http://tongbb.com 的网站以及“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客户端,如网站、APP、小程序等在各类终端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微信公众号、电视机、投影仪、平板电脑的所有下属页面。

2.2注册会员、体验会员、付费会员、VIP会员及服务群体(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然人或者组织都可以实名注册成为“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会员。

2.3 成为会员资格

2.3.1未满18周岁且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在其法定监护人的监护下注册成为本云平台会员; 

2.3.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机关、社团、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3.3“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服务的对象主要是18岁以下的中小学生,同时包括但不限于18岁以下的中小学生。

2.4会员升级

充分了解瞳宝贝提供的服务,同意以上内容,并在平等自愿情况下,缴纳相关费用成为瞳宝贝会员。

两者角色的不同,仅体现在具体的本平台的权责不同,具体全责参考有关会员的权利。

2.5会员权利

2.5.1使用瞳宝贝服务,在符合“真实、平等、互信、互助”的条件下各尽所能,各取所需,收获所期望的价值。

2.5.2根据本协议及瞳宝贝下各项子服务的相关细则,用户或会员可获得以下相应权利:

凡经过本平台正式注册的用户均为注册级会员用户;凡临时性间断性使用的用户均属普通级会员用户;

凡购买了相应服务的VIP服务产品的均为VIP级会员用户。

2.6如您使用或购买“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上某一具体云服务,您仍需确认具体服务对应的服务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该服务条款。

2.7会员责任

2.7.1在使用瞳宝贝的过程中将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用户需要提供真实姓名、明确的联系方式方能完成注册或使用本网站的服务。具体服务进展过程中,用户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或名称、个人身份证明、资质证明、通讯地址、视力信息等。用户应保证及时更新上述信息,并承担因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所造成的损失。

2.7.2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和密码,该账户在本平台进行的所有操作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视力自测,视功能训练)均视为用户自身真实的意愿表示。任何因用户过错导致的帐号安全问题以及由此引起的损失,用户需自行承担。

2.7.3 在使用本平台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本平台的各项规则、协议以及社会公序良俗。违反上述规范产生的任何责任、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用户承担。

3、会员的注册、使用与安全

3.1注册的资格

3.1.1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或简称为“您”)。

3.1.2若您是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您的不当注册行为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1.3 您还需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的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的对象,否则您可能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服务,同时包括但不限于由用户完全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3.2账户注册

3.2.1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服务条款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您可获得“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并成为“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用户(会员)。

3.2.2您在注册时候设置或确认的账户名(“账户名称”)及您设置的密码,将在注册成功后成为您的账户(账户名称及密码合称“账户”)。

3.2.3您设置的账户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管理规范或容易引起您与“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身份的混淆,否则您的账户可能不能注册成功或“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有权经通知您后予以注销。

3.2.4 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或按相应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的账户信息,以使之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可以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您应按照“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要求配合提供或者更新相关资料。因您填写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及时、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您应承担您不能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不能注册成功、或账户被冻结、注销)或您在使用过程中的后果和损失。

3.2.5“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可能会就某些产品或服务的开通,要求您提供更多的身份资料和信息,做进一步的身份认证或资格验证,您的账户只有在通过这些认证和验证之后,方可获得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资格。

3.2.6通常情况下,您的“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是您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进行一切活动的唯一身份标识,除非另有约定,每一个“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都可以在本网站独立开展活动。但在下列情形下,“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对同一或关联法律主体拥有的多个“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进行统一处理,如根据不同“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在注册、登录、使用中的关联信息,“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判断其实际为同一用户。关联信息举例:同一证件、同一手机号、同一支付账号、同一设备、同一地址等。

3.3账户的使用和安全

3.3.1您有权使用您设定的账户登录“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进而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提供的其他服务。

3.3.2“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可能会以邮件、站内信、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您服务进展情况以及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在服务过程中您应当及时登录到“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查看和进行交易操作。

3.3.3一个“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仅能对应唯一的法律主体。除非有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或者经“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同意的情况下,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让他人继承您的“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

3.3.4您的账户和密码由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您须对您的“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和密码保密。您需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

3.3.5如发现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和密码,您应立即通知“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将协助您冻结账户、更改密码或进行其他安全设置;请您理解“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以及由您引发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3.6“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亦会在网站服务端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保障账户的安全。

3.4.网站商城订单(购物)的有效生成

3.4.1使用本网站下订单,您应具备购买相关商品(这里指的是实体商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果您在18周岁以下,您需要在监护人的监护参与下才能注册并使用本网站。在下订单的同时,即视为您满足上述条件,并对您在订单中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4.2在您下订单时,请您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收货人与您本人不一致的,或者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与您的行为和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您应对收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3.4.3您理解并同意:本网站上销售商展示的商品和价格等信息仅仅是要约邀请,您下单时须填写您希望购买的商品数量、价款及支付方式、收货人、联系方式、收货地址(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方式等内容;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您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的数据,仅是您向销售商发出的合同要约;销售商收到您的订单信息后,只有在销售商将您在订单中订购的商品从仓库实际直接向您发出时(以商品出库为标志),方视为您与销售商之间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如果您在一份订单里订购了多种商品并且销售商只给您发出了部分商品时,您与销售商之间仅就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建立了合同关系,只有在销售商实际直接向您发出了订单中订购的其他商品时,您和销售商之间就订单中其他已实际直接向您发出的商品才成立合同关系;对于数字化商品,您下单并支付货款后合同即成立。当您作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下单并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您货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您与销售商之间就已支付货款部分的订单建立了合同关系。

3.4.4尽管销售商做出最大的努力,但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因素的影响,本网站无法避免您提交的订单信息中的商品出现缺货、价格标示错误等情况;如您下单所购买的商品出现以上情况,您有权取消订单,销售商亦有权自行取消订单,若您已经付款,则为您办理退款。

3.5配送和交付

3.5.1您在本网站购买的商品将按照本网站上您所指定的送货地址进行配送。订单信息中列出的送货时间为参考时间,参考时间的计算是根据库存状况、正常的处理过程和送货时间、送货地点的基础上估计得出的。您应当清楚准确地填写您的送货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配送信息,您知悉并确认,您所购买的商品应仅由您填写的联系人接受身份查验后接收商品,因您变更联系人或相关配送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3.5.2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本网站将无法承担迟延配送或无法配送的责任:

3.5.2.1客户提供错误信息和不详细的地址;

3.5.2.2货物送达无人签收或拒收,由此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

3.5.2.3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及恶劣天气、交通戒严等政府、司法机关的行为、决定或命令、意外交通事故、罢工、法规政策的修改、恐怖事件、抢劫、抢夺等暴力犯罪、突发战争等。

3.5.3您在本网站购买的商品由我司的关联方或第三方配送公司(包括顺丰、圆通等,以下称“配送公司”)为您完成订单交付的,系统或单据记录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您购买的商品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销售商向您指定系统发送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您购买服务的,生成的电子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3.5.4 你在本网站购买了服务(非实体即虚拟商品)如年卡,月卡等近视防控服务,一经购买不支持退货。购买服务前请想清楚选择的服务,所以也不存在发货和快递一说,根据购买的服务类型,到线下门店享受相应的服务。

3.6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及授权

3.6.1您知悉并同意,为方便您使用本网站相关服务,本网站将存储您在使用时的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真实姓名、性别、生日、配送地址、联系方式、通讯录、相册、日历、定位信息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您的许可本云平台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您的个人信息。本云平台对相关信息采取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利用合理措施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3.6.2您知悉并确认,您在注册帐号或使用本网站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本云平台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若您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则无法使用本云平台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同时,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6.3您在使用本云平台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您在使用该项服务前请阅读并同意相关的单独协议;您使用前述特定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接受相关单独协议。

3.6.4您充分理解并同意:

3.6.4.1接收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形式,向在本云平台注册、购物的用户、收货人发送的订单信息、促销活动等内容;

3.6.4.2为配合行政监管机关、司法机关执行工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本云平台有权向上述行政、司法机关提供您在使用本云平台时所储存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注册信息等,或使用相关信息进行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等;

3.6.4.3本云平台依法保障您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您使用本云平台服务过程中,涉及您设备自带功能的服务会提前征得您同意,您一经确认,我司明瞳视光及瞳宝贝云平台等旗下所有平台有权开启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地理位置、读取通讯录、使用摄像头、启用录音等提供服务必要的辅助功能。

3.6.4.4本云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行决定单个用户在本网站及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以及用户日志的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

4、账户的冻结、注销及申诉

4.1账户的冻结

您的“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全部或部分权限或功能)在如下情况可能被冻结(如阿里云帐户被限制资金转出功能等)“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将通过邮件、站内信、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您:

4.1.1基于“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或服务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如您发生或可能发生破坏或试图破坏“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或“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关联公司公平交易环境或正常交易秩序的,或任何使用含有“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或“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关联公司名称、品牌且对他人有误导嫌疑或任何使用某种中英文(全称或简称)、数字、域名等意图表示或映射与“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或其关联公司具有某种关联的;

4.1.2违反本服务条款、“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的相关规则、规范(如交易规则、管理规范)、服务说明以及其他服务协议/条款的;

4.1.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律文书的规定的;

4.1.4您遭到他人投诉, 且对方已经提供了相关证据的,而您未按照我们的要求提供相反证据的;

4.1.5“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根据合理分析判断您的账户操作、收益、兑换等存在异常的;

4.1.6国家有权机关要求进行的冻结的;

4.1.7“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合理判断,您发生与如上行为性质相同或产生如上类似风险的其他情况的。

4.2账户的注销

4.2.1如果出现如上第4.1条情形且情形严重的,或基于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您的“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全部或部分权限或功能)将被注销,“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将通过邮件、站内信、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您。

4.2.2您理解并同意,如您连续12个月未通过账户登录过“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且您的账户下不存在任何未到期的服务,“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有权注销您的账户,您将不能再登录“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

4.3申诉

发生前述账户冻结或注销情况下,您应及时予以关注并可以按照程序进行申诉等后续操作:

4.3.1您通过申诉程序,向“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申请解除上述冻结或注销的,为了您的账户安全,您应配合如实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以及阿里云要求的其他信息或文件,以便“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进行核实。您应充分理解您的申诉并不必然被允许,“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您的申诉请求

4.3.2您理解并同意,如果您拒绝如实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或未能通过“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审核,“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有权长期冻结该账户且长期限制账户部分或全部功能。

5、网站服务及规范

5.1您有权享受“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通过本网站提供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您同时还应根据本服务条款以及您在购买具体服务时确认的相关条款和条件,履行及时付款、服务管理等责任。

5.2您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服务,您应保证:

5.2.1您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服务时将遵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不会利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提供的服务进行存储、发布、传播如下信息和内容:

5.2.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5.2.1.2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5.2.1.3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5.2.1.4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2.1.5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5.2.1.6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5.2.1.7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5.2.1.7您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5.2.2不应出现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等的行为,包括不会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或扰乱本网站及“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其他客户的网站;

5.2.3您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的服务应符合本服务条款;

如您违反上述保证,“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除有权根据相关服务条款采取删除信息、暂停服务、终止服务的措施,并有权冻结或注销您账户部分或全部功能。 

6、隐私及个人信息的保护

  您的信任对“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非常重要,“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深知用户信息安全的重要性,“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您的用户信息安全可控。具体详见《隐私权政策》。

7、知识产权

7.1我们尊重知识产权,除非获得了您的同意,“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不会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您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7.2任何组织或个人认为“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的网页内容,如转载文章、云市场服务商发布的商品信息等可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http://tongbb.com)提出书面权利通知,“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将在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格通知后依法尽快处理。

7.3除非另行说明,“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Logo等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以及“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的其他标识、徽记、“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服务的名称、技术文档等的知识产权为“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所有。

7.4您应尊重“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和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权益,并保证在发生侵犯前述权益的违法事件时,保护“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及其雇员、股东、合作伙伴等免于因该等事件受到影响或损失,“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保留在您侵犯阿里云及/或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权益时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的权利。

其他具体信息详见《隐私权政策》的法律声明部分。

8、平台责任:

8.1当用户接受本协议时,用户应当明确了解并同意:无论何种情况或原因,本平台的最大赔偿与责任范围不超过标的项目中本平台所实际收取的服务费。

8.2本平台运营方人员,将全力维护平台上相关用户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促进共创型项目的落地执行。

8.3技术免责说明:本平台上互联网服务部分(相关网、微信服务号等)是基于现有技术水平所提供的服务,不能随时预见到所有技术上的问题及困难,此等困难可能会导致数据损失或服务中断。本平台无法保证以下事项∶

8.3.1互联网服务符合所有用户的要求。

8.3.2互联网服务不受干扰、绝对的安全可靠或免于出错。

8.3.3从互联网服务中所获取得的信息与结果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等。

8、保密

  “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承诺对您注册账户时或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服务时提交或知悉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您的信息,除非:

8.1依据本服务条款或者您与“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之间其他服务协议、合同、在线条款等规定可以提供的;

8.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应当提供的;

8.3在不违反本服务条款约定责任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的。

9、出口管制

双方承诺遵守本协议所适用的法律以及其他国家出口管制法律法规。您承诺不会将“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用于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非经相关主管机关许可,您及您授权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产品或服务的其他个人或实体不会通过“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产品或服务向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禁止的实体或个人提供受管控的技术、软件或服务。

10、信息安全事件

“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将基于阿里巴巴安全应急响应中心及时响应信息安全事件,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照相关安全事件处理标准管理信息安全事件。当发生涉及您相关资产的信息安全事件时,我们会依法及时将事件相关的情况通过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也可通过工单、客服电话、大客户经理电话等方式主动联系我们。

11、责任范围和责任限制

11.1您了解并同意,您应承担因您使用本服务、违反本服务条款或在您的账户下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导致的任何第三方索赔。如果由此引起“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被第三方索赔的,您应负责处理,并赔偿“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责任。

11.2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不对与本服务条款有关或由本服务条款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1.3“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在此提示,您在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服务期间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服务从事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活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不对您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服务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11.4“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用户在阿里云网站的论坛、社区以及云市场上自行上传、提供、发布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络信息,相关图片、资讯等,均由用户自行提供,“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用户须对其提供的前述信息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5如果您通过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或获取来自第三方的任何产品或服务,例如,“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市场上的服务商依托云市场向您提供服务,服务商将对其提供的服务向您负责,“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对此第三方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11.6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帮助您更便捷的使用阿里云的服务,“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可能会展示“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参考代码或软件(如属于第三方开源软件,您则应遵守第三方开源软件的相关使用要求),基于相应展示页面的使用说明,该等软件可能允许您予以下载、进行二次开发等相关操作,您应理解并承诺,该等代码的知识产权属于“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您在使用时应明确表明权利人,同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不对您能否使用以及使用该等代码、软件的工作和后果负责。

12、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网站可能因为下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无法正常运行的,“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2.1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12.2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

12.3经提前公告或通知的,“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在短时间内的系统维护。 

13、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服务条款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服务条款产生之争议应提交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解决。

 

14、通知送达

14.1您理解并同意,“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短信、电话、系统消息以及即时通信等以上一种或多种通知方式向您发送通知,且“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可以信赖您所提供的联系信息是完整、准确且当前有效的;上述通知在发送成功后视为已送达。

14.2除非本服务条款另有约定或“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与您另行签订的协议明确规定了通知方式,您发送给“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通知,应当通过“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15、条款的更新和终止

15.1“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有权对本服务条款及相应的服务规则内容进行变更,并将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短信等方式予以公告或通知;若您在本服务条款内容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15.2在您的账户注销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网站服务的,本服务条款终止。 

16、其他

16.1本服务条款由本服务条款的内容、网站相关页面上展现的规则、规范,服务说明(含操作文档)和您点击确认的其他条款/条件组成,“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和您均受其约束,且其中的相关名词可相互引用、解释。

16.2本服务条款的章节标题仅为行文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或合同效力。

16.3本服务条款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视为可分的且不影响本服务条款及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6.4“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有权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官网上发布公告、发站内通知或邮件通知等方式将本服务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关联公司。

16.5除另有约定外,出于服务专业性考虑,“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亦可能委托关联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向您提供“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上一项或多项具体服务,同时您可能会与该等公司订立相关条款或条件,请您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条款和条件内容,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该条款和条件。

16.6本服务条款项下之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与管辖条款以及性质上理应存续的其他条款(如对注册信息的真实性保证等),不因本条款的终止而失效。

16、其它

16.1本协议为参与瞳宝贝平台的通用原则。

16.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本协议所称之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水灾、火灾、雷击或地震、罢工、暴动、法定疾病、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政府行为、政府政策改变、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等客观情况。

16.3本协议及其规则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协议及其规则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圳市明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保留修改完善本协议条款的权利。

 

 

 

 

隐私权政策

提示条款

为尊重并保护用户信息,我们将以高度严肃的态度和审慎的原则义务对待这些信息。在您选择明瞳服务时,您的信任以及对我们提供的信息非常重要,我们深知用户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已采取了安全保护措施,尽力保护您的用户信息安全可控。鉴于此,深圳市明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或简称“明瞳视光”“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或“我们”)制定《明瞳视光隐私权政策》(以下或简称“政策”)并提醒您:在使用明瞳视光网站的各项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明瞳视光隐私权政策》,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后方使用相关产品和服务。一旦您开始使用明瞳视光服务,将被视为对本政策内容的接受和认可。且本政策适用于明瞳视光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如我们及关联公司(范围详见定义部分)的产品或服务中使用了明瞳视光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例如使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但未设独立隐私权政策的,则本政策同样适用于该部分产品或服务。

如对本声明和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明瞳视光提供的渠道提出建议给本平台(www.tongbb.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088111)与我们联系。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 本协议的定义部分

二、 本协议的适用范围

三、 用户信息的收集

四、 用户信息的使用

五、 用户信息的共享、转让、公开

六、 用户信息的储存和保护

七、 用户信息的修改和删除

八、 用户业务数据和公开信息的管理

九、 cookie及同类技术的应用建议

十、 未成年人用户信息的特别约定

十一、 隐私权政策的更新

十二、 如何联系我们

一、本协议的定义部分

以下是本政策所含名词的法律定义。

1.1“明瞳视光”

除非另有约定,指深圳市明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旗下产品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深圳市明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是:www.tongbb.com客户端的经营者,以及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经营者。

1.2“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

指明瞳视光官网(域名为:www.tongbb.com)以及客户端(如APP、公众号、小程序等),但明瞳视光国际站除外。

1.3“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关联公司”

指深圳市明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具体详见(www.tongbb.com)

1.4“用户信息”

用户信息是指您注册明瞳视光网站账户或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所在网站账户,使用明瞳视光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服务以及明瞳视光或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为了向您提供服务,您提交的或者明瞳视光或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收集的用户会员类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等,具体详见隐私权政策第三条所述的信息。

二、本协议的适用范围

以下是本条款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

2.1本隐私权政策适用于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所有服务。服务包括向您提供页面浏览、网站登录服务,以及通过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向您提供的技术服务。

2.2本隐私权政策不适用于其他第三方向您提供的服务。例如,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云市场上的其他服务商依托云市场向您提供服务时,您向服务商提供的信息不适用本隐私权政策。

2.3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作为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用户,若您利用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技术服务,为您的用户再行提供服务,因您的业务数据属于您所有,您应当另行与您的用户约定隐私权政策。

三、用户信息的收集

收集用户信息是我们服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实际场景中,我们主要通过以下流程和方式完成用户信息收集。

3.1 会员注册期间的信息收集

3.1.1 当您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创建账户时,您须向我们提供会员名,设置、确认您的登录密码,提供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手机号码。您提交的手机号码用于您注册、登录、绑定账户、密码找回时接受验证码,并且作为您与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指定的联系方式之一,用来接受相关业务通知(如新品上线、服务变更等)。

3.1.2  在您注册完成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后,您可以在账户“基本资料”一栏中继续填写您的信息,包括(1)您的会员身份类型(个人、企业)、单位名称(如果您已完成实名认证,单位名称将会以您的实名认证信息为准)、营业年限、企业规模、从事行业、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网站域名;2)联系信息(国家、所在地区、街道、联系电话、传真)。您若不提供这些信息,将不会影响您对某一具体技术服务的使用。您提供的本条第(1)类信息,会帮助我们更了解您对于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服务需求,以便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有针对性的向您推广、介绍产品;您提供的本条第(2)类信息,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可能会利用如上方式向您推广、宣传产品、邮寄业务通知(含账单)或与您进行业务沟通。

3.1.3 在您注册完成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后,您需在账号的管理控制台提交联系人信息,包括您指定联系人的邮箱、手机号码以及联系人的职位。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将通过如上信息向您推广、介绍产品,发送业务通知(含账单)或与您进行业务沟通。

3.1.4 如果您仅需使用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的浏览、搜索等基本服务,您不需要注册成为我们的会员及提供上述信息。

3.2 技术服务期间的信息收集

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您使用具体的技术服务时,您应通过您的账号提供您的真实身份信息。您通过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为您提供了多种方式以协助您提供信息,您应根据您的身份属性选择适合的方式。如您通过微信实名认证来提供您的真实信息,您需先行输入微信账户以及密码登录微信账户,通过将微信账户绑定您的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完成实名认证,在完成实名认证后,您即通过微信向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提交了您的姓名(单位主体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如您通过企业对公账号方式进行实名认证的,您需向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提交您的企业注册地区、企业性质、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注册号,以及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银行账号和开户人)。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将以您提交的企业注册地区、企业性质、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注册号确认您的实名信息,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仅将您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银行账号和开户人)作为实名认证时的打款账号。如果您通过人脸识别来进行实名认证的,您需要向我们提供面部特征的生物识别信息和您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2.2在您使用服务过程中我们会收集以下的信息:

3.2.2.1 设备信息:我们会根据您在软件安装及使用中授予的具体权限,接收并记录您所使用的设备相关信息(例如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设备设置、唯一设备标识符等软硬件特征信息)、设备所在位置相关信息(例如IP地址、GPS位置以及能够提供相关信息的Wi-Fi接入点、蓝牙和基站等传感器信息)。我们可能会将前面两类信息进行关联,以便我们能在不同设备上为您提供一致的服务。

3.2.2.2 日志信息:当您使用我们的网站或客户端提供的服务时,我们会自动收集您对我们服务的详细使用情况,作为有关网络日志保存。例如您的搜索查询内容、IP地址、浏览器的类型、电信运营商、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及您访问的网页记录等。

3.2.2.3 用户账户的支持信息:基于您使用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服务而产生的用户的咨询记录、报障记录和针对用户故障的排障过程(如通信或通话记录),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将通过记录、分析这些信息以便更及时响应您的帮助请求,以及用于改进服务。

3.2.3 我们在向您提供业务功能或具体服务时,我们会按照本政策以及相应的产品服务协议的约定收集、使用、存储、对外提供及保护您的用户信息;超出本政策以及相应的产品服务协议约定收集您的用户信息的,我们会另行向您说明信息收集的范围与目的,并征得您的同意后方收集提供相应服务所必要的您的信息;如您选择不提供前述信息,将会影响到您使用相应产品,但不会影响您使用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基本功能和其他产品。

四、用户信息的使用

我们将谨慎使用所收集的用户信息,并严格按照以下原则对信息进行开发利用。

4.1 为了向您提供服务,我们会向您发送信息、通知或与您进行业务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为保证服务完成所必须的验证码、使用服务时所必要的推送通知;

4.2 为了维护、改进服务,向您提供更符合您个性化需求的信息展示,我们可能将来自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某项服务的用户信息与来自其他项服务的信息结合起来,做出特征模型并进行用户画像,向您展示、推送信息和可能的商业广告,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产品的新闻以及市场活动及优惠促销信息、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合作第三方的推广信息,或其他您可能感兴趣的内容。如果您不想接收我们给您发送的商业性电子信息,您可通过短信提示回复退订或根据信息中提供的退订方式予以退订;

4.3 我们可能以用户信息统计数据为基础,设计、开发、推广全新的产品及服务;我们会对我们的服务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可能会与公众或第三方分享这些统计信息,但这些统计信息不包含您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4.4 为提高您使用我们及我们关联公司、合作伙伴提供服务的安全性,确保操作环境安全与识别账号异常状态,保护您或其他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更好地预防钓鱼网站、欺诈、网络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更准确地识别违反法律法规或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我们可能使用您的会员信息、并整合设备信息、有关网络日志以及我们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合法分享的信息,来判断您账户及交易风险、进行身份验证、安全事件的检测及防范,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记录、审计、分析、处置措施;

4.5 如超出收集用户信息时所声称的目的,或者在超出具有直接或合理关联的范围使用用户信息前,我们会再次向您告知并征得您的明示同意。

五、用户信息的共享、转让、公开

除以下条件外,原则上我们不会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共享、转让、公开您的用户信息。

5.1 用户信息的共享条件

5.1.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用户信息;

5.1.2在法定情形下的共享: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仲裁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您的用户信息;

5.1.3为了促成交易或协助解决争议,某些情况下只有共享您的用户信息,才能促成交易或处理您与他人的纠纷或争议,例如,在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云市场上创建的某一交易中,如交易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了交易义务并提出信息披露请求的,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有权决定向该用户提供其交易对方的联络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5.1.4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我们可能委托受信赖的合作伙伴来提供服务,因此我们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用户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优化用户体验。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用户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用户信息。我们的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用户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目前,我们的授权合作伙伴包括如下类型: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其他合作伙伴。我们将信息发送给支持我们业务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其他合作伙伴,这些支持包括提供基础技术服务、提供咨询、分析等专业服务。

对我们与之共享用户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议以及信息保护约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说明、本隐私权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用户信息。

5.2 用户信息的转让条件

5.2.1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用户信息;

5.2.2 在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与其他法律主体者发生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或其他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时,如涉及到用户信息转让,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用户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和个人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5.3 用户信息的公开条件

 

5.3.1 获得您明确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动选择,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信息;

5.3.2 或为保护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我们可能依据适用的法律或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平台相关协议、规则披露关于您的用户信息。例如,若您作为云市场服务商销售假货或盗版商品,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店铺主体信息与处罚情况。

5.4 例外条件

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5.4.1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5.4.2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5.4.3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5.4.4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4.5 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5.4.6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六、用户信息的储存和保护

为了维护用户利益,保护用户隐私和信息安全,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用户信息储存和保护的管理措施。

6.1 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非常重视您的信息安全。我们努力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用户信息。防止用户信息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提高用户信息的安全性;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用户信息遭到恶意攻击;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尽力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用户信息;以及我们会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用户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6.2 我们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尽力避免收集无关的用户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用户信息,除非受到法律的允许。超出上述用户信息保存期限后,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6.3 请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们保证您的账号安全。我们将尽力保障您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4 在不幸发生用户信息安全事件(泄露、丢失等)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用户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6.5 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上报用户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6.6 我们将收集到的您的用户信息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在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因业务需要向境外传输个人信息的,我们会事先征得您的同意,并向您告知用户信息出境的目的、接收方、安全保障措施、安全风险等情况。

6.7 如出现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产品和服务停止运营的情形,我们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您用户信息安全,包括及时停止继续收集用户信息的活动;停止运营的通知将以逐一送达或公告的形式通知用户;并对所持有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等。

七、用户信息的修改和删除

7.1 您可以登录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或客户端“管理控制台”查询、管理(变更、删除)使用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服务时而提交的基本业务信息(基本资料)和联系人信息。

7.2 如果您需要变更您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账户的实名认证信息,您需通过工单、电话等方式联系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按照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操作文档进操作;如您需变更通过微信账号提交的实名认证信息的,您需到原账号注册的网站进行变更。

7.3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用户信息的请求:

7.3.1 如果我们处理用户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7.3.2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用户信息,却未征得您的明确同意;

7.3.3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

7.4 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用户信息才能得以完成(见本隐私权政策第二条)。除此之外,您可以在与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客服联系给予或收回您的授权同意。当您收回同意后,我们将不再处理相应的用户信息。但您收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用户信息处理。

7.5 您也可以自行在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注销账号”页面(“管理控制台-账号管理-安全设置-注销账号”)提交账户注销申请。在您主动删除用户信息之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用户信息。

八、用户业务数据和公开信息的管理

不同于您的用户信息,对于用户业务数据和公开信息,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将按如下方式处理:

8.1 业务数据管理

8.1.1 您通过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提供的服务,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均为您的用户业务数据,您完全拥有您的用户业务数据。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作为云服务提供商,我们只会严格执行您的指示处理您的业务数据,除按与您协商一致或执行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外,不对您的业务数据进行任何非授权的使用或披露。

8.1.2 您应对您的用户业务数据来源及内容负责,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提示您谨慎判断数据来源及内容的合法性。因您的用户业务数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而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8.1.3 根据您与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协商一致,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在您选定的数据中心存储用户业务数据。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恪守对用户的安全承诺,根据适用的法律保护用户存储在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数据中心的数据。

8.2 公开信息管理

8.2.1 公开信息是指您公开分享的任何信息,任何人都可以在使用和未使用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服务期间查看或访问这些信息。例如您在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开发者论坛发布的信息。

8.2.2 为使用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服务,可能存在您必须公开分享的信息。例如云市场为构建诚信交易环境,您的信用评价信息(星级、客户评价)需要被公开分享。若您是服务商(卖家),您应当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云市场规则的要求,公开分享企业或者自然人经营者的相关信息。

8.2.3 在使用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网站的云市场进行交易时,您不可避免的要向交易对方或潜在的交易对方披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联络方式或者邮政地址。请您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形下向他人提供。您也可以通过我们的服务建立联系和相互分享。当您通过我们的服务创建交流、交易或分享时,您可以自主选择沟通、交易或分享的对象,作为能够看到您的联络方式、交流信息或分享内容等相关信息的第三方。如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漏,尤其是您的账户或密码发生泄露,请您立即联络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客服,以便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采取相应措施。

九、cookie及同类技术的应用建议

针对目前互联网主要流行的cookie及同类技术,我们结合自身使用情况,将该技术的主要功能及潜在的风险明确的告知给您,并最终由您决定是否使用该项技术。

9.1 为确保网站正常运转、为您获得更轻松的访问体验、向您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内容,我们会在您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存储名为Cookie 的小数据文件。Cookie 通常包含标识符、站点名称以及一些号码和字符。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只能读取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提供的cookies

9.2 借助于Cookie,能够存储您的偏好或购买清单中的商品等数据。当下一次您再次访问的时候,我们将显示您需要的信息;或由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通过cookies文件来辨识您的来源网站,以便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能追踪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广告效果。

9.3 您可根据自己的偏好管理Cookie,您也可以清除计算机上保存的所有 Cookie。大部分网络浏览器都设有阻止Cookie 的功能。但如果您这么做,则需要在每一次访问我们的网站时更改用户设置。如需详细了解如何更改浏览器设置,请访问您使用的浏览器的相关设置页面。

9.4 除Cookie 外,我们还会在网站上使用网站信标和像素标签等其他同类技术。例如,我们向您发送的电子邮件可能含有链接至我们网站内容的地址链接,如果您点击该链接,我们则会跟踪此次点击,帮助我们了解您的产品或服务偏好以便于我们主动改善客户服务体验。网站信标通常是一种嵌入到网站或电子邮件中的透明图像。借助于电子邮件中的像素标签,我们能够获知电子邮件是否被打开。如果您不希望自己的活动以这种方式被追踪,则可以随时从我们的寄信名单中退订。

十、未成年人用户信息的特别约定

10.1 如您为未成年人,我们要求您请您的父母或监护人仔细阅读本隐私权政策,并在征得您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

10.2 对于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而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共享、转让或披露此信息。

十一、隐私权政策的更新

11.1 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保持对隐私权政策修订和更新。

11.2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限制您按照本隐私权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专门页面上发布对隐私权政策所做的任何修订。

11.3 对于重大修订,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对于某些服务,我们会通过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通知甚至向您提供弹窗提示,说明隐私权政策的具体变更内容)。

11.4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1.4.1 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用户信息的目的、处理的用户信息类型、用户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11.4.2 我们在控制权、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11.4.3 用户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11.4.4 您参与用户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11.4.5 我们负责处理用户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11.4.6 用户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我们还会将本隐私权政策的历史版本在网站专门页面存档,供您查阅。

十二、如何联系我们

 您对本声明和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和意见,或者您对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对本隐私权政策的实践以及操作上有任何疑问和意见,您可通过明瞳视光及其瞳宝贝近视防控云平台的工单、建议提交平台(www.tongbb.com)或客服电话(4000088111)与我们联系。